从他闯入到他用浴巾将地上缩成一小团的林淑华裹住再抱出浴室时,前后不过十秒!
十秒!
让霍九卿对女人的整体认知有了一个极致感官体验!
他知道了,原来这就是女人的身体!
很白,很嫩,很香,很软……也很青涩。
从前莫怀殇为了女人消沉了一段日子,他当时曾规劝过他,说,【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
如今想来,他觉得他后半句表达有误!
美色,悦人,挺好!
说不上来是什么心理,就是莫名的心头愉悦,却又没那种半点亵渎和猥琐的歹念。
至少,他没任何生理反应!
至少,他是客观觉得女人确实比男人的身体好看!
至少,他信佛,不念女色!
佛说,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美好事物的眼睛。
嗯,他做到了!
他是意外发现美好事物,然后不得已多看了两眼,仅此而已!
嗯……
霍九卿就是这么认为的!
……
因为男女有别,霍九卿骨子里又是个传统老派的男人。
他正经的不行,所以不可能动手给林淑华穿衣服,不符合规矩,也显得十分下作。
他将林淑华塞进被窝,对满脸潮红的小姑娘道:“乖点,躺好,不许动!”
醉酒的林淑华很乖,似乎很听他的话,“我乖乖的……”
【ps:少帅心声:亲妈,您把我写的那么打脸,我都看不下去了╭(╯╰)╮,pk中,风暴求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