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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狗的承诺(1 / 2)

第三篇:狗的承诺

“一切人类行为都是由性所主导的,又是因为性所结束的。”

——弗洛伊德

“上海某娱乐有限公司与张杰杰演艺经纪合同纠纷一案,张杰杰被法院判决赔偿50万元等,这些都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名人,与经纪公司纠纷,而这个星途传媒是三倍的违约金,也就是六百万。”

“人家名人才赔50万,这个星途传媒,张口就是六百万,这就像是放了一颗糖,小白鼠贪吃,却要被关一辈子,做完最基本的了解,咱们回到许检验的问题,艺人在何种情形下解除合同,无须承担违约金。”

“这是我根据星途传媒的十年合同,提取的主要信息,甲为经纪公司,乙为艺人。甲乙双方于2023年3月9日签署《主播艺人演艺直播短视频经纪合同》,利益矛盾点。”

“合同载明,甲方保证乙方每年至少有2部戏的工作量,并保证乙方每年年收入不低于10万元,当乙方有收益时,甲方应扣除每年的保底金额之后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分成,直播为每天六个小时,并且一场不低于一百块的收益,短视频为一天三个,质量为播放量过三万。”

“甲方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直播每次因为主播个人原因的封禁,需要在原本的直播分成中,附加百分之五的收益。”

郑队开口,打断,“这个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就放在李晋九身上,萍生火作为甲方,曾经在监控画面下留下,以李晋九曾经赌博,不良嗜好,并且遗留巨额欠款为要挟,那萍生火是不是违反了合同。”

丁律师十分理智,要准字眼,“首先,任何不法侵害的发生,违反合同条款的发生,都需要甲方,乙方,已经做出了实际性的行为,言语,并且有物证,或者是提前公正的证据,郑队您说的要挟,就是在事情没有发生前,甲乙双方的博弈阶段。”

“没有实际发生,无法作为证据,无法产生违反合同条款的发生。”

郑队被绕进去了,这个律师啊,这个职业人家就是能言善辩的,让人敬佩,但有一点,那就是听不懂,恬恬看郑队一脸蒙,简言,“郑队,丁律师的意思是,萍生火还没有把李晋九赌博的事情说出去,没有违约合同。”

丁律师一笑,“对的,恬恬理解的很好,现在,我们进入,关于解除权,合同约定,甲方未履行以上我重点解释的两条约定义务的,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约,也就是郑队您刚刚说的,要挟的事情发生,那李晋九就是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但,根据郑队和许检验刚刚总结,这个乙方,是不懂法的,回到以上解除权的解释,若经纪公司违反利益分配义务及对艺人的宣传推广义务,艺人有权解除合同,上面的条款,主播没有播放量,和星途传媒公司本身就是有关系的,公司本身就没有提供良好创作环景。”

“根据我多年处理艺人纠纷案,对艺人主播而言,分配经济收益与宣传推广是其最为关心的两项权益,也应为经纪公司传媒公司的主要义务,落回星途传媒,分配经济收益与宣传推广两项权益,它都没有做好,所以这个星途传媒留不住主播,甚至有主播为了摆脱十年合同,选择死亡。”

“《安州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星途传媒起诉员工视频运营岗位池墨耀合同期间违法提出离职案件》完全是一个错误的打官司方式,艺人主播主动解除经纪合约而不负违约责任、无需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条件,这是许检验想要的,不支付三倍赔偿金的立足点。”

“第一,艺人应该具有解除权,解除权在该案中为约定解除权,但同样也应该包含法定解除权,艺人只有具备解除权,其解除行为才具备正当性、合理性,才不会违反合同严守的原则,否则即构成根本违约。”

“在星途传媒合同中,有很多不健全的法律条款,其中这个解除权,是个重点,而星途的主播艺人,基本上合同没有提起的,都默认为自己并不享有这个权力,但根本这个权力,是国家强制规定的,高于星途传媒合同的存在。”

“第二,艺人没有违约行为或即便违约也不构成严重违约而仅为履行瑕疵。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这个星途传媒的合同,很多地方,艺人实际违约行为很多,每次直播有100元以上收入,这个条款,据我取证后,t很多主播都做不到。”

“艺人能否单方解除演艺经纪合同,要结合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综合判断,当艺人享有解除权时,解除行为于法有据,则解除具有合法性无需承担违约金责任或赔偿责任,当然这里,一定要雇佣代理律师,不能毫无法律常识,就去打官司。”

“上战场,不拿枪,是去找死嘛。”

池墨耀点了点头,随后眼神躲避。

“好,我们回到讲述本身,当经纪公司没有违反合同主要义务,艺人因其自身的发展规划与公司理念不符,亦或是对经纪公司的居间行为、宣传推广工作产生嫌隙时,主张解除合同的,往往难以得到支持,并且极有可能因此面临高额赔偿款。”

“这里就是一些比较个人的原因,要解约,就比较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