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婚(1 / 2)

大婚

十日后,迎亲的仪仗队到达魏国都城,车队途径热闹的永安街道,街道两旁的樱花盛开,远远望去层层叠叠的粉红花朵,开得正艳,花瓣迎风飞舞,像是有人在空中抛洒花瓣。

花叶繁茂,繁花似锦。

城中百姓们早就听说储君会用最隆重的迎亲礼迎娶齐国的朝华公主为太子妃。

当齐国的马车驶入城门时,围观的百姓都纷纷出来看热闹,将城门挤得水泄不通。

都想看看以美貌那位闻名齐国,就连太子殿下都不惜以城池为聘,不远万里奔赴齐国求娶的朝华公主到底生得是何模样。

突然,人群中一位小女孩发出一声惊呼,“真香啊!”

周围的百姓也纷纷点头:“是啊!好香啊,我从未闻过这般好闻的香味呢!”

比任何一种花香还要好闻,远胜那些香粉香料的味道。

有位穿青色粗步衣裳的青年说:“听说齐国的朝华公主生而自带异香,出生那天,香气引来了十里外的上百只雀鸟,朝华公主的出生被齐国视为大吉之兆,雀鸟飞舞盘旋,彩霞漫天,是天降祥瑞,她是齐国的福星,如今太子殿下娶了齐国公主,我们魏国也有福啦!”

“是啊,魏国的百姓有福啦!”

只见一群雀鸟被香气吸引而来,飞翔盘旋在马车顶端,并轻轻吟唱着,鸟叫声与迎亲的仪仗队奏出的美妙丝乐声轻轻相和,

引得成百上千位百姓欢呼雀跃,齐国公主的到来,再现当年齐国公主降生的美丽传说,百姓也跟着丝乐声,欢歌笑语,甚至开始载歌载舞。

此时,魏太子宣瑾瑜身骑白马策马而来,只见他身穿红色喜服,头带镂空金冠,压金线的红色喜服上绣着华丽低调的暗纹,让那本就丰神俊美的容颜更显精致贵气。

宣瑾瑜远远地下马亲自前去相迎。

而策马行在队伍前面的江煦见魏太子前来,抱拳对他行了个礼,而后下马,走到马车前,对马车里的人儿提醒道:“魏太子亲自前来迎亲,请公主殿下出马车。”

“好。”少女柔声道。那声音也格外好听,好似清泉击石发出的声响。

两名陪嫁的宫女的搀扶着她走出马车,江煦则半跪在马车前,姜婉卿踩着他的手臂下马车,却又将他搀扶起身,“这一路有劳煦哥哥相送,如今已经入了魏国,送君千里终需一别,煦哥哥请珍重。”

江煦笑道:“臣还有一事,还请公主应允。”

姜婉卿笑着点了点头,“只要是煦哥哥的心愿,我无有不允的。”

江煦将贴身收着的红绸拿了出来,这是姜婉卿小时候扮新娘时所用的红绸,他一直带在身边,这块红绸陪他上过战场,陪他打过大大小小的胜仗。

姜婉卿觉得一块红绸很眼熟,“这好像是儿时嬉戏玩闹时我用过的。”

她想起来了,当初她将这红色绸布盖到头上,“煦哥哥,你来扮新郎好不好?”

江煦蹲身,姜婉卿伏在他的背上,他将玩累了熟睡的“新娘”背回她的寝宫。

她终于知道一路护送,江煦到底想做什么,她像小时候那般乖巧地低头,江煦将红绸盖在她的头上,“婉儿一定要幸福。”

他的心愿便是有朝一日亲手为她盖上红绸布,像小时候那样娶她做自己的新娘。

但得知她有喜欢之人,有了想嫁之人,他决定成全,决定放手了,他只想亲自送她出嫁,再将这块绸布亲手为她盖上,送她成为别人的新娘。

姜婉卿被红绸盖住看不清路,将手搭在他的手臂上,江煦握着姜婉卿手,将她交到宣瑾瑜的手上,“若太子将来有负朝华公主,本将军即便奔赴千里,也要为公主讨回公道,也要带她离开。”

宣瑾瑜笑道:“你不会有机会了。”

宣瑾瑜紧握着姜婉卿的手,牵着她往前走。

“因为孤会将这世间最好的一切都给她,孤一生一世都会爱她敬她,尊重她。会将她看得比孤的性命还要重要。”

离东宫还有一段路,宣瑾瑜紧握着她的手,轻声问道:“想同孤一道骑马吗?”

“好啊!”

宣瑾瑜紧紧揽着她的腰,将她抱坐在马背上,而后他坐在她的身后,将她拥在怀中,“还害怕骑马吗?”

姜婉卿笑道:“早就不怕了。”

经历过前世这一遭,区区骑马根本就难不倒她。

见宣瑾瑜有些诧异,她神秘一笑,他好像还不知道她也重生了。

重来一世,她将以齐国公主的身份嫁他为妻,这一世她有父王母后做靠山,不会被任何人轻忽怠慢,又齐国为她撑腰,她不再是前世那个国破家亡,只能沦为为阶下囚的落难公主。

宣瑾瑜好像知道了些什么,暗暗勾唇一笑,在百姓欢呼声中,他拥着姜婉卿策马前行,待回到东宫行大婚礼。

今日是太子大婚之日,也是三年一次的春闱放榜之日,京城中汇集了从各地赴京赶考的书生。

永安大街热闹非凡,挤满了前来观看太子大婚的成千上万百姓。

而同样热闹的朱雀大街,挤满了前来看榜的考生和榜下捉婿的达官显贵和富商。

围观人群将朱雀大街围得水泄不通,有个考生眯着眼睛,看着皇榜上的大字,按名次念道:“甲榜第一名沈砚,第二名李元春,第三名展盛元。”

紧接着他又兴奋大喊:“沈砚再中魁首,此番连中三元,太不可思议了!”

在魏国数百年的历史中像沈砚这般年纪轻轻便连中三元的更是古今第一人。

一名容貌清秀,打扮素雅丫鬟听到那瘦弱书生按名次念了上榜之人的名字,顿感欣喜万分,丫鬟露出两个俏皮的小酒窝,欢天喜地打算回去报喜。

途经永安大街时,喜儿见到身穿喜服在马背上相拥,并共乘一匹马的魏太子和齐国公主,她痴痴地站着看了好一会,这才赶紧回到自家宅子中向大人报喜。

一个月前,沈砚向朝廷告假赴京赶考,竟然连中三元,只等殿试,便由魏帝亲点状元郎。

沈砚正在桌案上写信,他为父守孝三年,又辗转去了云南边境,这五年来,他对姜婉卿的思念越深,每月都送信前往齐国。这些年来,写信已经成了他的一种习惯。

喜儿先在院子里采了一束鲜花,然后轻叩房门而入,将那束鲜花放在盛了水的瓷瓶中。

屋中的摆设很简单,沈砚不喜奢华,屋中只有两排书架,书架上摆满了书,一张简单的书案和一张床,屋子里再没了多余的摆设,这些年大人每到一处,便出钱办学堂,收留无父无母的孤儿和家境贫寒却交不起学费的寒门学子。

可他过惯了清贫日子,此番只在京城购置了一个两进的宅子,宅子里只有喜儿和刘妈妈两人伺候。

喜儿生得清秀,尤其是一双眼睛,笑起来清澈透亮,眉眼有些像姜婉卿。

喜儿将鲜花插在瓶中,又拿着披风为沈砚披在身后,又关上窗子,关切提醒道:“大人,奴婢看快要变天了。大人身子弱,莫要吹风着凉。”

“我自己来吧。”沈砚自己系好衣带,仍然提笔在案前书写着。

喜儿偷偷看他,眼前的男人容貌清隽,身姿挺拔如苍松翠竹。

“大人难道都不想知道自己是否高中吗?”

沈砚连眼皮都没擡一下,“那中了吗?”

喜儿大喜道:“中了,中了第一名,大人此次再次高中榜首。”

沈砚淡淡一笑,想起当年他对小公主的承诺。

如今他进士及第,便可入朝为官,施展胸中抱负,报效国家。

当初他为父守孝三年,不能离开故土,这五年过去了,她是否还记得当初自己对她的承诺呢?

他用帕子捂嘴,轻轻咳嗽一声,守孝过后,他打算去齐国。可太子却下令让他去云南历练两年,他在云南见到了贫苦百姓为了能有口饱饭吃,苦苦挣扎,当地流寇盗匪横行,为了百姓,他决定留下来,办书院,通商贸,以利诱当地的山匪,采取招安怀柔的方式,终于在连端了十几个山匪的老巢后,当地百姓的日子终于安定了下来。

恰逢今年开春闱,他便参加了科举考试,在这之前,他已经参加了乡试和会试。

如今能一举高中,也算是完成了当初和小公主的约定。

他将信笺折好,每月他都会写一封信,从不间断,写了整整五年。

他将信交给喜儿,按照惯例派人去送信,他将帕子从胸口取出,再将帕子展开,那是小公主送给他的木簪,他一直收着,从不舍得戴。

木簪上的莲花花纹已经被他抚摸了千遍万遍,被他抚摸得圆润光滑,他也只敢在无人之时偷偷拿出来,对着木簪睹物思人罢了。

他将木簪贴身收好,走出屋外,看向院中花枝舒展,一片枝叶繁茂的紫藤花沿着墙角向上攀爬。

这是他一年前亲手摘种,如今这株紫藤花已经枝繁花茂,郁郁葱葱,极具生命力的藤蔓沿着他亲手所搭的花架向上攀爬,紫色的小花藏在宽大的叶片中,随风摇曳,散发着阵阵好闻的清香。

他将握在手里的书卷打开,书卷中夹着一朵已经干枯的紫藤花。这是五年前,在齐太子的藏书阁中,姜婉卿亲手为他戴在发间的那朵小花。

他一直珍藏着。

那时,她头戴花环,他手中的这朵小花便是她亲手从花环中摘下,为他戴在发间的。

他想着当初姜婉卿头上戴着的花环,照着那花环的样子,编着手里的紫藤花枝。